
台灣職業衛生學會第十二屆理事暨監事選舉
投票時間、地點、方法及投票應行注意事項
一、投票時間:
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起至下午14時30分止。
二、投票地點:
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(100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)。
三、選舉人資格:
具本會會員資格,並且未遭學會停權者。
四、選舉人投票應注意事項:
會員(會員代表)在選票領取簽到簿上簽到後,領取選票。若無法親自出席,可以書面委託代理投票事宜;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限接受一張委託書。
五、選舉票顏色及規定:
(一)理事選舉票為淺黃色,至多可圈(寫)15名。
(二)監事選舉票為粉紅色,至多可圈(寫)5名。
(三)理事及監事選舉票由本會統一製作,並加蓋本會圖記,並由常務監事或由監事會推派之監事簽章後,始生效力。
六、選舉票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部分或全部無效:
(一)部份無效:其無效部分為;
1. 圈寫後經塗改者,該被選舉人無效。
(二)全部無效:
1. 書寫(含塗改)之被選舉人數,總計超出規定應選出名額或連記額數者。
2. 將選舉票污染,致不能辨別者。
3. 將選舉票撕破,致不完整者。
4. 完全空白者。
2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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